五、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对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均按此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要求: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同分情况下,理工类专业比较理综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文综成绩。 4、专业限制: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不招收女生: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及矿山机电专业同时招收中职升高职(职业高中、技工校、中等专科学校)的本省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