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录满为止。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对取得全省美术联考合格证书的艺术类考生,按2009年普通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