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确定考生专业时,实施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严格按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录取。 4、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5、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院时请慎重。 8、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9、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并通过邮寄录取通知书或电话直接通知。对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考生,学院不保留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