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及招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龋2、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3、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各省区上线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并参照社会需求及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排出专业录取顺序。5、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招生工作的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