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 1、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4、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我院不再进行任何加试。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