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九、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地择优录龋(2)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3)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录取专业。(4)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不予录龋(5)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6)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的总成绩,择优录龋(7)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在学院招生网上提供查询。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