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2、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后成绩排序;降分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意见,我区09年招生志愿设置分两种形式:一种是顺序志愿,一种是平行志愿。其中高职高专提前批采用顺序志愿投档规则,即志愿优先、成绩排序,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不满时,按二、三及服从志愿顺序投档录取;高职高专普通批遵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考生进档后,采用分数优先的办法,决定所录取的专业,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