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原则执行。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着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但其分数须高出报考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最低分10分,方可录取,其它志愿依此原则执行。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均未取,且又无服从志愿,一般不得录取。对报考我院外语专业的考生,其外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录取结果将随时通过学校及省招办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布,然后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