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1号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龋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出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龋对院校级差无要求。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龋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龋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龋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三条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龋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四条加试及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英语加试:广东省考生报考英语、日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D级以上;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二十五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综合分进档的生源省,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龋第二十六条优先录取达到我院投档线的体育和音乐舞蹈类特长生。第二十七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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