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 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将考生进行排队。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