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2、填报学生必须符合必测科目4C以上(含4C),并且技术科目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3、报考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三个专业的考生要选测物理科目,其余专业为兼招类专业;选测科目的等级为2C以上(含2C)。 4、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落实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调阅考生档案,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5、具体录取方式: 对于符合选科要求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参照志愿、选测科目的等级、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下一专业志愿投档,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对照顾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省有关招生文件的规定执行。 7、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要求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要求D级(含D级)以上。对后三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