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及有关招生办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龋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不设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3.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的原则)。4.安排专业时,严格按考生所报的专业或专业方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如第一专业录取额满,其他非第一专业同样按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龋5.对录取的新生,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专业方向)的,入学后允许适当调整。6.凡符合国家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由省招生办投档后我院给予照顾录取7.本院录取的考生,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