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1.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2.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条件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第一志愿与非学校第一志愿不设级差,第一专业与非第一专业不设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3.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4.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入学外语考试语种。5.招收学生的男女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