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录取原则: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识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2、必修科目及其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规定执行。3、所有专业对选修科目不作限定,文理兼收。4、按照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龋5、学院“自主招生、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办法:(1)考生通过本院咨询报名点提交准考证原件、高考成绩单及身份证复印件;(2)由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审核,并提交省考试院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6、执行江苏省招生加分政策,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总分。7、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