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所有专业在辽宁省按照辽宁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本科第三批次录取,其余省份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08年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按艺术类在辽宁省和山东省招生。 对于辽宁生源考生学院认定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且取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按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对于山东省艺术类考生以学院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按高考成绩和我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