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辽宁省本科二批次(汽车服务工程、通信工程2个专业三批次)录取,高职(专科)在专科批次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录取批次安排以各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得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录取办法为: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加试成绩乘以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承认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执行各省(市、区)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