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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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招办“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总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内的考生,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龋学院将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同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将遵循5分制级差原则,采取专业清录取的办法。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可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2.与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同步投档我校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为20分的原则安排其专业,即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与低于其2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等效,其余类推。投档我校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投档时尚未满额、但又有考生专业志愿(或调配志愿)的其它专业。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文化课成绩上省线(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乘0.3加专业课成绩乘0.7为总分,按该总分从高至低录取(专业课原始成绩×0.7+文化课原始成绩×0.3=折合总分)。4.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是:文化课成绩上省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至低录龋5.对于高考中享受当地照顾政策的高考考生,我院将执行各相关政策,经审查后,一律采取按原高考分数高低排队投档的办法由高到低录取为相关专业。6.对各考生均无加试成绩要求。7.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依上线情况而定。8.报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大学外语》)的教学语种。9.录取方式采用网上远程录取,学生可实时查看录取进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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