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1、本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3、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科部分专业选测物理,其它专业不限,详见招生计划表。4、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即2C4C1合格;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5、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总成绩确定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