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1、凡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院。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报考我院舞蹈专业的考生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2、我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盛市教育部门及同等院校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我院认可联考及其它兄弟院校的专业成绩,成绩合格者我院不再加试,录取时按照文化、专业成绩双搭线以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规则。4、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人数缺额时,按成绩高低录取参考志愿考生,投档比例为1:1.2。5、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档考生所报专业满额或不足开班名额,学院可调剂邻近专业录龋学生入校后确需专业调整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查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6、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优惠照顾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条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录龋7、学院对外省考生实施一定程度的助学补助政策,并在生活上予以相应的照顾。8、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龋9、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日期来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