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外语课只开设英语。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其他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校本一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AB级、本二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B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级差分均为1,调剂专业志愿为0。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5、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外省(市、自治区)原则上≥110分、江苏省原则上≥90分,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并成绩在良好以上。面向江苏招生的国际课程班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90分。经济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6、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7、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按本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8、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9、①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②我校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原则上可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对录取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原则上可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③我校实行对录取在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工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应用化学,艺术设计、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五个专业组的学生在组内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④我校对经济学基地班实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