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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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十三条学校本、专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龋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1.英语专业:英语;2.其它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盛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省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第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第十八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采劝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提前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专科)均采劝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第二十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河南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数线80%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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