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1、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湖南、湖北、江西、山东、河北、内蒙、江苏)只承认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美术类、河南省、山西省、辽宁省、安徽省、黑龙江、贵州省)承认本省统考专业合格证。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同等条件下,对各省市(区)规定政策加分考生优先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每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