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学历层次:
  • 学校性质: 卫校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云南保山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宜学医者不予录取。部分医学专业按专业特殊性要求进行录取。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中经省招生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