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