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的入学考试方法采用由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命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入学考试方法采用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美术基础课联考成绩,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入学考试采用学院自行组织测试的方法。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按计划数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男女比例和专业级差分。 6、对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予以承认。 7、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以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5分(满分150分)。 8、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9、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划定,然后依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10、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和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