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本科专业执行三本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是:在文化分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的录取原则:在文化分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原则:在文化分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在文化分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学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6、高考附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7、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 8、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