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二)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计划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所以请有意到我院学习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对达到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我院在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和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退档;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可根据其分数情况择优录取到其它计划未满专业。 (三)报考我院考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四)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男女比例不限。 (五)录取结果及录取信息公布渠道: 1、招生网址:http://www.hngm.cn 2、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0987001609870026098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