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龋1.凡参加2010年高考、体检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专业志愿先后、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龋2.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4.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的规定执行;6.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