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学校在与诺康集团、芜湖绿叶制药公司开展订单式培养中药制药专业和中药专业人才的基础上, 又与香港朝晖美容集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合作培养医疗美容技术专业人才。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按照“专业清”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考分相同的按照高考名次依次录取。
3.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4.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专业选考科目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2009年,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学校“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0年,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学校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1年,安徽省教育厅授予学校“安徽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称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首届安徽省AA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同年,学校荣获“全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荣获“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芜湖市创业富民孵化基地”、“芜湖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2013年,荣获“安徽省高职高专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荣获“首届全国中医药科技推广工作先进集体”;此外,学校2011、2012年蝉联“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11、2013年蝉联“芜湖市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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