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戏剧艺术人才为主的市属专业艺术院校。自1945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精英育人理念,形成专业艺术院校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中国培养了大量文化艺术人才。学校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四个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学入选上海市教委高峰一类学科建设计划,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分别入选高原学科二类和三类建设计划。“十三五”期间,学校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研项目数量连年突破。
1.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将根据2021年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2.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由我校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经查确系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学籍。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学习和学术研究,着重培养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等高层次理论型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处于同一层次,重视应用教学与艺术实践,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的戏剧、电影、戏曲、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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