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电子信息工程 | 70 |
通信工程 | 7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70 |
软件工程 | 80 |
网络工程 | 7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70 |
电子商务 | 80 |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投档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录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
5.专业录取: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满足除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以外的其它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专业按招生计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
学院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多项全国性大赛,取得了优异成绩:2011年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四项,其中我院有三支参赛队代表吉林省参加了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总决赛,获得二等奖三项,这是吉林省独立学院首次在该竞赛中获得的国家级奖项;2012年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一项;2013年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两项、二等奖十项、三等奖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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