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地处渤海之滨,坐落于风景秀丽的辽宁西部历史文化名城—锦州,是由锦州医科大学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前身是创办于1999年7月原锦州医学院分院,是当时辽宁省9所高校举办的二级分院之一。2004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按照新机制、新模式改建为独立学院。2006年8月,伴随锦州医学院更名为辽宁医学院而更名为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6年3月,伴随辽宁医学院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而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省(市、区)的文件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元,学校设校级特等奖学金2000元/生,校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校级二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元,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年4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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