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学院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建筑类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2017年,学校以自治区排名第一的成绩被列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成为首批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二、办学地点:校本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
三、考生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但考虑到学院师资力量等因素,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2、性别比例:无要求
3、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美术加试考生在此基础上要求非色盲、色弱。
四、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2、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相同文化课成绩考生录取时,按照其艺术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五、收费标准:学院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为7000元人民币/学年;民族预科生学费为4000元人民币/学年;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人民币/学年。
六、招生计划:2020年学院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数等详情,届时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
联系部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71—3996910;0471—3955176
(fax):0471—3996910
网址:;
Email:;邮编:010070
以上章程内容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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