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街兵友路45号

是201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或补报。  
网报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5月8日18时(北京时间)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0年学院单独招生专业22个,计划1000人;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于2020年5月10日-5日11时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考本校考生志愿数据库。 

四、录取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录取工作。  
(一)科目及分值  
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二)分数排序规则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  
双语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三)录取规则  
遵循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根据报考本校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不得超计划录取。  
(四)公示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本校官网(http://btc.edu.cn)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五、体检 

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七、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单招监督机构。单独招生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八、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高校再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学院针对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认真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录取场所的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须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不谎报、延报和瞒报。  
(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学院负责就业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