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坐落于京津走廊上的明珠城市--河北省廊坊市。其前身为1946年建立的安次县立简易师范学校,1964年更名为廊坊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廊坊师范专科学校、廊坊市教育学院、廊坊师范学校合并,成立廊坊师范学院。2005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准与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廊坊师范学院。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并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除运动训练专业外其它专业根据实际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录取办法是:认可各省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照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专业均按照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汉语言文学 | 120 |
思想政治教育 | 60 |
教育技术学 | 55 |
学前教育 | 90 |
初等教育 | 70 |
教育学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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