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面积22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77人,研究生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46人(含正高16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常年招生专业43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精品)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目前,在校生1.45万余人。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普通类、单列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文综、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民语言类、双语类进档考生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安排专业,语文成绩相同按照数学、文综/理综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三校生普通类、单列类进档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政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并分配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订单式培养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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