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名称: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682)
第二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
第六条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考试院(招办)公布的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院以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语文、数学、外语。第十四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专业报考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第十五条 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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