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及概况: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英文名称: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 MING DE COLLEGE。国标代码:13894。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是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古都西安,面向全国招生,在陕西省属于二批次录取高校。学院依托西北工业大学雄厚的办学资源优势,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高技术行业需求设置学科专业。办学近20年形成了规模适中、优势特色鲜明的办学体系格局。学院以工为主,艺、经、管、文协调交叉跨界发展,突出新工科、新商科背景下的产教融合、军民融合,拥有31个优势特色本科专业,实现高质量就业牵动高质量教学和高质量招生。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13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4个,目前在校本科学生近万人。
第三条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条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二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五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普通类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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