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占地面积1767亩,总建筑面积69.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8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8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17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3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30余人,兼职硕导70余人,外籍教师30余人,外聘专家270余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0000余人。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份规定加(降)分的考生,投档和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政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