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管理层和骨干教师主要由武汉科技大学选派。学院拥有专任教师400余名,其中副高以上教师占1/3;还聘请了300余名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的兼职教师,以及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17名专职外籍教师。学院设有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14个,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和医学七大学科门类,主要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面向全国招生。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00%。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4、在江苏省,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排序,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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