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让更多的考生能够了解,小编为同学们整理的2020年招生简章,供同学们参考: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高校全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培养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国标代码:1424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2;
办学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安阳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招生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2020年招生计划依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批文制定。2020年新生收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医科类专业4800元/年。
第十四条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八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艺术类考生使用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
第二十条空中乘务专业需要面试。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按专业志愿的顺序、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除外)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校开辟“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按时入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补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政策可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的资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8000元以内。
入学后,学生除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外,学校还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学校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校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邮政编码:455000
乘车路线:火车站、汽车总站乘坐7路公交车到职业技术学院站;火车站、汽车总站乘坐31路、61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校站;高铁站乘坐27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校站;市内乘坐44路、50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校站均可到达学院。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招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解释。若本章程与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不一致,按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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