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是全国最早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之一。学校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教育部200所全国优质高职学校之一,201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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