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农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水利特色鲜明的工程类本科高校,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04年更为现名。2008年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2011年被批准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高校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被授予第一届“江西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为副主任,招生就业处、监察室、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简称高招委),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优化生源结构,科学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为保证招生计划完成,当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仍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将根据录取工作进度、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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