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励志 奖学金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
申请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综合考评成绩优良。
(五)该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综合考评成绩优秀。
(五)该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自立奖学金
自立奖学金分为综合自立奖学金和单项自立奖学金。综合自立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等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每人每学年500元。单项自立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元。
申请自立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该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诚实守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五)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六)在校期间综合考评良好以上。
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的奖助对象主要根据捐助方意愿进行评选,受社会助学金的学生应为该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社会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 学习 ,积极要求上进。
(五)按捐助方要求须具备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