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 励志 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 大二 大三 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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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 学费 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 就业 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 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
广西高等学校 毕业生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10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0元 | 每年10人 | |
优质升学奖学金 | 1500-3000元 | 无限制 | ||
出国(境)研学助学金 | 经学校、学院(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学生,就其 学习 交流期间所需往返旅费、保险、落地学习等必要支出部分一次性予以50%的经费资助 | 无限制 | ||
三好学生 | 1000元 | 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12% | ||
三好学生标兵 | 2000元 | 三好学生标兵根据条件从三好学生中产生,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1%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 约180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
助力 成长 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300元/人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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