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从事高等艺术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始建于2000年1月,2003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200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学校——大连艺术学院(学校代码为13599);2011年5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大连艺术职业学院成建制并入大连艺术学院。
主要院系: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影视学院、美术学院、服装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
校训:明德、精艺、崇实、尚美校歌:《大艺交响》
大连艺术学院(代码13599)始建于2000年,是教育部批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坐落于浪漫之都大连,面朝黄海,背靠大黑山。2012年辽宁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学校拥有新、老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15248平方米,建筑面积313812.25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数12500人。
学院设有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影视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等8院2部,开设了27个本科专业和17个专科专业,涉及艺术学、文学、管理学等3个专业门类,其中音乐表演专业被列为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现有教师864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520人,外聘教师344人,有高级职称教师36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94人。自有专任教师中有行业工作经验的“双师型”教师168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4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
学校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需要出发,全面加强质量建设,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艺术教育成功之路。
注重文化建设。自2003年开始,学校多次组织了全校教工教育思想大讨论。2009年在总结办学经验时,发动全校研究凝练出“明德精艺、崇实尚美”的校训。同年,提出了“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教学、一切为了学院发展”的“三个一切”办学理念。针对学校的特点还概括提出了学校的学风、教风、校风,并将办学理念内化为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行为方式,以文立校,以文化人。
突出质量建设。学校坚持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教学改革促发展。曾荣获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一等奖3项。建有省级精品课6门,出版主编教材89部。承担省级教改课题69项,获省级教育技术成果奖34项。2013年学校被列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单位”,目前共获批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22项,省级大创计划项目90项。获近两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国家级奖项10个,省级奖项39个。近三年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奖项5个,省级奖项29个。2016年学校获批为“辽宁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完善制度建设。遵循“制度带有根本性”的理念,学校在制度建设上认真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章立制。截至2015年9月,学校健全和完善了综合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管理四个方面的《规章制度汇编》,共计24大项、261小项、约58.3万字,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学校治理体系。二是依规治校。学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形成了“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始有终、凡事有精细过程、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校园制度环境。
优化条件建设。条件建设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建校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教学条件建设,到2016年6月,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586.41万元,生均4698.25元。2014至2016三个学年教学仪器设备值新增比例分别为:22.35%、14.50%、17.9%。纸质图书99.6113万册,生均83.77册。新校区校园网于2013年9月建成,能满足教学和学生的基本需要,所有教学条件均达到国家标准。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建院以来,大连艺术学院不仅实现了自身教育办学的跨越式发展,还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她正以自己青春的自信与活力、开放的胸怀和气魄迎接全国各地的莘莘学子,并期待着与他们共同创造辉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