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切换]
大学路 > 高职高专 >高职专业 >正文

高职院校存在问题? 法学专业就业难 从就业难,看我国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困境及对策

2024年03月23日 09:34 | 大学路

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了高职院校存在问题? 法学专业就业难 从就业难,看我国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困境及对策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高职院校存在问题? 法学专业就业难 从就业难,看我国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困境及对策

高职院校存在问题?

高职教育发展与现状如下:

高职院校是指高等教育中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是提供短期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实用性较强的职业技能培训的高等教育机构。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快速发展,规模和数量均不断扩大,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高职院校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1 . 学科设置不合理

高职院校是为了培养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而设立的,但在现实中,高职院校的学科设置过于单一,大部分学科是为了培养一种特定的职业人才而设立,而这些职业人才的就业市场并不宽广,一旦市场需求变化,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就会面临就业难的局面。

2. 师资力量薄弱

高职院校师资力量普遍不足,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经验有待提高。同时,许多优秀的教师都选择到大学任教,而不愿意去高职院校工作,这也使得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3. 实训设施落后

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模式以实践教学为主,实训设施的先进性对于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至关重要。但实际上,很多高职院校的实训设施落后,无法满足教学需求,这使得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不够完善。

4. 学术氛围不浓

高职院校是以培养职业技能为主的教育机构,但是在学术氛围上有些单薄,学术氛围的不浓也限制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技能提升。

法学专业就业难 从就业难,看我国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困境及对策

【摘 要】近年来,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持续走低,而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由于社会大环境和自身素质的原因,就业处境更为艰难。本文简要地分析了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深层次原因,并从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存在着的专业设置过多过滥、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不明确、盲目照搬公办院校、师资力量严重不足、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模式僵化,教学质量不高等方面分析了其困境。并从分层定位、明确培养目标;调整课程设置,优化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模式;强化师资队伍;以及强化实习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新对策。
【关键词】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就业难;困境;对策
一、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面临的就业难及其原因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精英化走向大众化的必然选择,独立学院的新体制和生源质量决定其必然走大众化教育路线。截至2008年,全国独立学院有316所,在校学生超过100万。
扩招在促进独立学院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就业问题。预计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超过680万,加上以前没有就业的200万,总计超过800万大学生待业。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尖锐的社会问题,其中独立学院毕业生由于实际能力、社会偏见等原因,就业形势很是艰难。现在用人单位招聘条件越来越高,不但对学历上有要求,对应聘者的毕业院校也设置了硬性标准,一些单位就在招聘条件中直接写明要211或985院校的学生,而将独立学院的毕业生排除在外,独立学院毕业生所面临的严峻就业环境可见一斑。
法学专业被人们戏称之为“大路货”,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所面临的严峻就业环境就可以想像了。目前,整个社会对法学人才需求增加不大。第一,“公检法”国家机关用人需求已趋于饱和。同时,法学专业学生要从事公检法类本专业的工作,又面临着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两大门槛,造成了法学专业就业难,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就业更难的局面。第二,律师事务所招人面窄且数量有限。尽管相比我国人口总数来说,我国的律师从业人数所占比例还较小,需求量仍较大。但是,律师事务所招人一般比较低调,不太喜欢在媒体或招聘会上露面。而且律师事务所都不太喜欢用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本科生。未通过司法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想进律师行当,通常从助理开始,但很多律所不太愿意招新人,一方面因为他们缺乏经验,另一方面新人还没通过司法考试。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所面临的严峻就业环境,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几千年的“人治”传统尚未根除、法治环境还不完善、传统就业部门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等原因外,主要原因是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不高、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用人单位对其毕业生存在一定程度的偏见;用人单位要求持续升高;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式过于模式化,与市场需求脱轨等等。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我们从就业难,就可以看出独立学院法学专业面临诸多危机和困境,所面临的挑战多多。
二、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面临的危机和困境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育基本都存在这些情况:法学专业建设普遍时间较短,基本理念和道路没有确立得特别清晰;师资力量薄弱,大都依靠“外援”,授课时间和科目极不稳定;专职老师普遍年轻化,缺乏法律实践经验;硬件设施大多处于正在建设或待建状态,使得法学教育缺乏实务训练;教育和就业脱钩,一味听凭社会就业风向标的变化,没有积极开创同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就业系统,等等。具体而言,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育面临的危机和困境如下:
1、法学专业设置过多过滥。因为法学专业设置成本相对较低,不需要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有几名法学教师就可以开课。加之前些年,法学专业的确好招生好就业,今天豆腐好*就设豆腐专业的趋利心态使得独立学院纷纷设置法学专业。在全国的310多所独立学院中,法学专业总数达180余个,在读学生将近10万人。其中很多独立学院并不具备基本条件就开设法学专业,盲目扩招,致使师生比例严重失衡,图书资料严重不足,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影响了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
2、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不明确,盲目照搬公办院校。这些年来,各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其培养的目标,在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及教育模式等方面,均力争向公办法律院系看齐,尤其是许多独立学院更是借助母体学校的优势资源,以求在竞争激烈的法学教育市场中与公办法律院校争夺市场份额。由于自身定位不明,独立学院是夹在二本与专科之间,其法学教育的窘境就是“高不成低不就”。重点院校对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培养目标锁定为“研究型”人才;高职高专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则确定在“应用性”、“事务性”方面。正因为对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才目标模糊,教学模式完全套用母体高校的做法,忽视了培养对象自身的特点,不能做到因材施教,致使培养出的学生理论性不如一本、二本的学生,操作性又逊于高职高专的学生,处境尴尬。加上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生源质量相对较差,学生普遍存在思想道德素质不高、缺乏上进心、知识基础薄弱、责任心不强、学习能力差等情况。加之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师资力量薄弱、学校知名度低等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的能力及质量存在顾虑,使其在竞争过程中处于劣势。
3、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师资状况极不乐观。其法学教师来源于三个方面:①从母体高校聘请的教师;②聘请的*教师;③专职教师。这样就造成了教学上的种种不足:外聘教师教学态度各异,没有归属意识;专职教师主要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教学大纲、教案的编写、考试出题等方面都还处摸索阶段,较普遍存在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还不够熟练,缺乏实践经验等问题;另外,由于薪酬、学校知名度等各种原因,很少请一些学者、法官、律师、企业管理人员和学生面对面进行学术交流,造成了学生视野狭窄,学习主动性差,远离法学大家、法律实务,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限;此外,很多独立学院为了节约教育成本,将教学任务大量压到本校专职教师身上,这样的工作强度让很多教师疲于应付,无法达到理想教学质量。
4、法学教学严重脱离实际。法学是一门极具社会实践性的学科,脱离了实践,其知识点就变得晦涩难懂、难以记忆。我国法学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往往终生从事某一专业的教学和研究,且多以理论知识为主,缺乏实际运用的经验,教学中也延续了重理论、轻实践的缺陷,学生平时只需记笔记,考试前突击背笔记就可拿到学分。最能锻炼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实习环节,往往被安排在大学四年级,与找工作存在时间冲突,或由于实习时间太短,学院、学生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很多都流于形式,最后演变成单位盖个章,交个实习报告了事。

当前我国高等院校包括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

当前我国高等院校包括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如下:

首先,我国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过于陈旧和单一,很多专业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有些院校对于新兴专业的设置又过于滞后,导致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脱节。

其次,我国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培养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高等职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本科教育、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人才的使命;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三个层次的现代职业教育。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形成了涵盖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四个层次的相对完整的体系。

2021年,全国共有高职(专科)学校1486所;职业本科招生4.14万人;高职(专科)招生552.58万人。职业本科在校生12.93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1590.10万人。

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

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职院校存在问题? 法学专业就业难 从就业难,看我国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困境及对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上一篇: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收体育生吗 下一篇: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收体育生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