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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2月08日 21:51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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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5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40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开展 2020 年“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沈阳农业大学 2020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证明;

③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征得导师同意;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告。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按照《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 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 ) 网上信息填报要求: 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http: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各种考试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 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20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 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 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 复试内容和要求:我校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主要考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3)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元/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和电气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

(二)奖助体系

1.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 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组成,900 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 元/月。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 校长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 6000 元,二等 3000 元,2000 元。推免至我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一等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第一志愿考生一年级可申请二等校长奖学金,通过我校校内调剂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三等校长奖学金。

(3) 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6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每生每年 3000 元,奖励覆盖面为 40%—60%,每学年评选一次。

(4)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 优秀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 0.1 万元/篇至 50 万元/ 篇的奖励。

(6) “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2. 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1) 所有推免生均享受或参评上述各项待遇中的最高待遇。

(2) 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二、三年级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3 年可得 18000 元),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博士期间考核合格后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10000 元/年,硕博 6 年合计可得 52000 元),且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3) 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3. 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

(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学校不组织 研 究 生 考 前 辅 导 班 。 考 生 可 在 研 究 生 院 ( 学 科 建 设 处 ) 招 生 信 息 网()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3.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兽医专业,且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我校今年暂不招收单独考试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 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四)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2010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1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17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生约15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约200名。准确招生人数教育部尚未下达,此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另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呈阳性者(HBsAG+)不能报考我校食品类专业。

(二)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总数不超过单招总名额的30%。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生,具体见《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另外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的各项要求。

(四)专业学生研究生

有关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详细情况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日期一般为10月,考生网报后还须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照相,同时缴纳报名费,详见我校研招网或教育部研招信息网通知。

四、考生资格审核

我校将以最后确认的报名数据库为依据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核,对报名数据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正式审核,并检查相关材料。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初试时间约在2010年1月或2月,具体日期和初试考场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前两门是政治和外语,满分各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后一门或两门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初试成绩在我校研招网自行查询,请注意浏览我校研招网。

六、复试与录取

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具体制定,请考生注意浏览我网站文件通知。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4项条件者方可录取。

八、研究生待遇

(一)2009年起,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托培养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生活津贴200元和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200元,实际每人每学年获得4800元的基本资助,同时每人每学年须缴纳培养费5000元(委托培养生6000-8000元)。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托培养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生活津贴300元和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400元,实际每人每学年获得8400元的基本资助,除委托培养生外均免学费。

(二)除了基本资助,学校还提供硕士生招生录取规模50%的优秀奖学金名额,其中,10%为一等奖名额和40%为二等奖名额。一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6000元的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3000元的奖学金。提供博士生招生录取规模35%的优秀奖学金名额,其中,5%为一等奖名额和30%为二等奖名额。一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8000元的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4000元的奖学金。另外,学校还提供各类专项奖学金,如优秀学位论文奖、科技创新奖及社会奖学金等。

(三)学校专门为研究生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供研究生应聘。

(四)为了进一步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学校拟实施重大科研项目专项招生计划和导师资助特等奖学金招生计划。设立高额奖学金。鼓励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来我校重大科研项目组发挥自己杰出的创新能力。详细情况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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