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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招收1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音乐类研究生一般学制几年/

更新:2024年02月05日 21:19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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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招收1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音乐类研究生一般学制几年/

中央音乐学院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中央音乐学院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艺术硕士MF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4号)文件精神,中央音乐学院向全国招收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50名。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涵盖我院声歌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和指挥系等音乐表演所有方向,以及作曲方向、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和视唱练耳方向。
艺术硕士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艺术硕士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地点(一)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知识、英语)、政治、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复习参考书为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和《艺术学基础知识》(王次炤主编),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2、政治为闭卷笔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考试。复习参考材料请见附件五。3、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和声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的考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MFA学习与学位授予学制为三年(最长可延至五年),前两年必须脱产在我院学习。学位音乐会须完成两场,其中一场须在第三学年举行,音乐会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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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招收1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35101-音乐、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共拟招收20人(校本部),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0人。

一、专业介绍

未来我国社会的高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一批高素质的艺术人才和艺术管理人才。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以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美术创作、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为目标,着力改善我国艺术人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提高艺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突出以专业实践为主的特点,特别强调在一线设计实践基地、交响乐团进行专业实践。教师团队将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指导学生艺术实践活动,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已与国内多家大型设计公司和演出团体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协议,保证艺术硕士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并重。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是一所集音乐、美术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十一五规划”重点优先发展的学院之一。学院自创建以来,在艺术各学科领域都有长足的发展,并在艺术实践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审美理论和审美实践相结合、纯艺术和实用艺术相结合、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中国人民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师资队伍知识结构合理,现有从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职教师26人,*教师22人,副高职称以上的专职教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教师团队中有多人在国内外各种美术、设计、演出比赛中获奖。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同时具备良好的教学硬件设施和师资队伍,为满足艺术硕士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6)持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9)现役军人报考,按*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

公众网网址:

3、报名点选择、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照要求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上报名,并完成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手续,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日期: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号并保持*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扣留伪造证件。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在规定时间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准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

3、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1)艺术硕士(音乐):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100分)

艺术基础(150分)

音乐史(150分)

(2)艺术硕士(艺术设计)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100分)

艺术基础(150分)

设计史(150分)

(3)艺术硕士(美术)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100分)

艺术基础(150分)

专业写生(150分)(须在北京考试)

6、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pgs.ruc.edu.cn)自行查询初试成绩。

7、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三年的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3年3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 )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艺术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3年3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艺术学院或文学院签发给考生。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3年6月上旬。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开展调剂工作。

十、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3年。户口关系可以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北京本部。

十一、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咨询*:62515278 文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网址: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通讯地址:

北市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址: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音乐类研究生一般学制几年/

中央音乐学院
2006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三年。
三、招生名额 预计招收100余名(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名额分配预定方案:作曲系、电子音乐、指挥共20名;音乐学系20名;音乐教育系10名;音乐治疗、提琴*共3名;声歌系8名;钢琴系8名;管弦系15名;民乐系15名;教务直属1名。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中国人民大学招收1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音乐类研究生一般学制几年/,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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