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5日 11:02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淄博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2022淄博职业学院单招专业包括 : 数控技术专业、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机械*及 自动化专业 、模具设计与*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退役军人)专业、集成电路技术专业;
还有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安全智能监测技术专业、汽车*与试验技术专业、汽车智能技术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新能源汽车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物联网应用技术 (校企合作)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 (退役军人)专业等等。
2022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事项
2022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 退役士兵 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022淄博职业学院 单独招生考试 事项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 春季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测试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
以上内容参考 淄博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
以上内容参考 淄博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淄博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淄博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督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 填报志愿 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可参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 考试 录取:
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 平行志愿 进档后,先按照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按进档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
体育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市)规定的官方网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和学校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 考证 、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方式和要求参见学校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0533-3820000 3821888
传真:0533-3820000
学校网址:
E —mail:zbszzsb@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编:255130
淄博职业学院综评招生的专业主要有:生物制药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集成电路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园林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汽车*与试验技术等专业。
材料补充:
淄博职业学院坐落于齐国故都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起源于1956年建立的淄博商业学校。2002年7月组建淄博职业学院。2009年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山东轻工美术学校并入淄博职业学院。2007年入选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5月通过验收,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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